李俊彬(右二)手舉寫著“請不要起訴我,我是殘障人士,我沒錢還堂費,我沒錯!”的紙張,表達自己的無辜,左二為李愛虎,右為魏宗賢,左是其執行秘書徐貝梃
(柔佛‧麻坡)疑是2年前遺失的身份證遭人盜用來注冊電話,麻坡一名殘障人士從去年開始便陸續接獲追討電話費的信件,今年一月更接獲律師信。
現年34歲的李俊彬於2008年7月4日,在八打靈因電單車失控而受傷,並在馬大醫院住了逾半個月。這場車禍使到他的腦部受損,導致他無法繼續在八打靈從事侍應生的工作,只能回到麻坡的家鄉休養;福利局也發出了殘障人士認證予李俊彬。
現年34歲的李俊彬於2008年7月4日,在八打靈因電單車失控而受傷,並在馬大醫院住了逾半個月。這場車禍使到他的腦部受損,導致他無法繼續在八打靈從事侍應生的工作,只能回到麻坡的家鄉休養;福利局也發出了殘障人士認證予李俊彬。
李俊彬透露,在車禍發生前數個月,他的身份證便已經遺失,他也曾就此向八打靈警方報案,並且重新申領身份證。
大約一年前,李俊彬開始接到由電訊公司委托的追債公司所發出的信件,向他追討一筆為數1900令吉95仙的電話費。
接律師信感事態嚴重
他說,他向來都是使用手機,並以預付方式支付電話費,從未向電訊公司註冊過電話。
李俊彬是家中的獨生子,他的父親李愛虎(61歲)告訴記者,當時他認為孩子根本沒有向電話公司申請成為電話用戶,所以他對有關的追債信並不以為意,也沒有向當局查詢。
一直到最近連續多次接到有關公司寄來的追債信件,以及不久前收到一所律師樓發出的律師信後,李愛虎才覺察到事態嚴重。
自從李俊彬發生車禍後,家中的經濟擔子都落在散工李愛虎的身上。
李俊彬有感自己並沒有欠債,再加上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償還這筆無辜的債務,所以他決定向文打煙州議員魏宗賢求助。他在2月24日中午針對懷疑身份證遭人盜用的事件,向麻坡警方投報。
魏宗賢:應嚴管電話申請手續
魏宗賢表示已向有關發出追債信件的公司負責人,反映李俊彬的情況,同時也向電訊公司查詢。
“我從這間公司負責人口中瞭解,有關電話號碼的地址其實與李俊彬工作和住宿的地址不同,所以我相信李俊彬的身份證是遭人盜用了。”
“我從這間公司負責人口中瞭解,有關電話號碼的地址其實與李俊彬工作和住宿的地址不同,所以我相信李俊彬的身份證是遭人盜用了。”
他說,他將發函予相關的公司,希望能協助李俊彬豁免這筆無辜的債務。
他也吁請電訊公司嚴格管制電話申請手續,確保所有申請者是使用本身的身份證進行註冊,以免盜用身份證注冊的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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