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二 : 文打烟区州议员魏宗贤与事主杜进春及郑振生向记者们讲解事情经过。左为东方日报记者庭玉, 中国报记者福来. 右一为民主行動黨峇吉里国会选区联委会副主席林生发.
左起杜进春, 郑振生, 文打烟区州议员魏宗贤, 民主行動黨峇吉里国会选区副主席林生发与执行秘书徐贝梃.
左起杜进春, 郑振生, 文打烟区州议员魏宗贤, 民主行動黨峇吉里国会选区副主席林生发与执行秘书徐贝梃.
(麻坡8日訊) 兩男子合伙開店創業, 交了租金和抵押金, 卻面對店主諸多刁難, 包括尚未移交鎖匙, 男子擔心創業恐成泡影。
飽受困擾的鄭振生 (47歲) 和杜進春 (27歲), 因面對店主刁難, 使到原本在本月15日開張的飲食店, 至今仍未獲准進店裝修, 造成店面開不成, 憤而向文打煙區州議員魏宗賢投訴。
鄭振生在記者會說, 他們在3月10日在峇吉里模範村看中一間店屋, 準備租下經營飲食業, 同時也與店主聯絡及到律師樓簽約, 辦妥繳交3個月抵押金和電費5200令吉, 以及繳清另9個月1萬2600令吉租金。
他說, 3月12日向市議會申請和取得臨時營業執照單據后, 該名店主卻遲遲不肯移交鎖匙, 讓他們進行裝修, 還另附條件要求他必須每月出示電費單據及預先繳付1萬令吉電費抵押金。
他認為, 有關電費押抵和條件不在合約內, 也很不合理和苛刻。
“由于距離開張期限越來越近, 有關問題仍未解決, 我多次聯絡該名店主, 但對方不是表示自己很忙, 就是不肯接聽。”
他已依照要求繳清租金和辦好手續, 同時也入購桌椅和營業用具, 就因店主諸多刁難和不肯移交鎖匙, 而使到他不能裝修和營業, 令他進退兩難; 目前他也針對此事向警方報案。
魏宗賢指出, 他日前已聯絡該名店主, 並獲悉店主堅持有關的所謂臨時執照, 並不是執照。
他認為, 市議會應改善冗長營業執照申請手續, 以讓申請者盡快獲得執照營業。
他說, 有關當局應檢討申請程序, 及考慮到時間拖延, 為申請者帶來諸多不便。
此外, 他認為, 類似合約因有兩名不同代表律師作為見證人, 避免出現合約或代表律師出現偏袒一方現象發生.
店主稱依約行事
“有關租約一切是依照合約進行。”
被鄭振生指為諸多刁難的陳姓屋主在針對指責, 在電訪中這麼回應。
他說, 合約上已清楚寫明, 必須要有營業執照才能營業, 有關人士沒有正式營業執照, 所以他不能交出鎖匙, 必須等到對方拿到執照后。
他強調自己並不是存心刁難, 有關人士應看好合約內容。
他說, 合約上註明必須要有執照, 所以他堅持依照合約說明, 簡單說如果有關人士硬要在沒有執照下進入店屋, 雙方仍是可以修改合約或另立合約, 只要合約內容沒有指定必須要有營業執照。
他說, 所有租金支票還在律師哪里, 分毫不動; 拖延時間, 吃虧的並不是對方, 反而是他本身。
他強調, 這只是一件小問題, 原本在上週五魏宗賢及事主與他約好到律師樓瞭解整個事件, 但魏氏卻臨時爽約, 造成誤解無法解決。
针对店主表示臨時爽約一事,魏宗贤澄清因投诉者当时所提供的执照文件不齐全因此州议员无法前往与店主洽谈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飽受困擾的鄭振生 (47歲) 和杜進春 (27歲), 因面對店主刁難, 使到原本在本月15日開張的飲食店, 至今仍未獲准進店裝修, 造成店面開不成, 憤而向文打煙區州議員魏宗賢投訴。
鄭振生在記者會說, 他們在3月10日在峇吉里模範村看中一間店屋, 準備租下經營飲食業, 同時也與店主聯絡及到律師樓簽約, 辦妥繳交3個月抵押金和電費5200令吉, 以及繳清另9個月1萬2600令吉租金。
他說, 3月12日向市議會申請和取得臨時營業執照單據后, 該名店主卻遲遲不肯移交鎖匙, 讓他們進行裝修, 還另附條件要求他必須每月出示電費單據及預先繳付1萬令吉電費抵押金。
他認為, 有關電費押抵和條件不在合約內, 也很不合理和苛刻。
“由于距離開張期限越來越近, 有關問題仍未解決, 我多次聯絡該名店主, 但對方不是表示自己很忙, 就是不肯接聽。”
他已依照要求繳清租金和辦好手續, 同時也入購桌椅和營業用具, 就因店主諸多刁難和不肯移交鎖匙, 而使到他不能裝修和營業, 令他進退兩難; 目前他也針對此事向警方報案。
魏宗賢指出, 他日前已聯絡該名店主, 並獲悉店主堅持有關的所謂臨時執照, 並不是執照。
他認為, 市議會應改善冗長營業執照申請手續, 以讓申請者盡快獲得執照營業。
他說, 有關當局應檢討申請程序, 及考慮到時間拖延, 為申請者帶來諸多不便。
此外, 他認為, 類似合約因有兩名不同代表律師作為見證人, 避免出現合約或代表律師出現偏袒一方現象發生.
店主稱依約行事
“有關租約一切是依照合約進行。”
被鄭振生指為諸多刁難的陳姓屋主在針對指責, 在電訪中這麼回應。
他說, 合約上已清楚寫明, 必須要有營業執照才能營業, 有關人士沒有正式營業執照, 所以他不能交出鎖匙, 必須等到對方拿到執照后。
他強調自己並不是存心刁難, 有關人士應看好合約內容。
他說, 合約上註明必須要有執照, 所以他堅持依照合約說明, 簡單說如果有關人士硬要在沒有執照下進入店屋, 雙方仍是可以修改合約或另立合約, 只要合約內容沒有指定必須要有營業執照。
他說, 所有租金支票還在律師哪里, 分毫不動; 拖延時間, 吃虧的並不是對方, 反而是他本身。
他強調, 這只是一件小問題, 原本在上週五魏宗賢及事主與他約好到律師樓瞭解整個事件, 但魏氏卻臨時爽約, 造成誤解無法解決。
针对店主表示臨時爽約一事,魏宗贤澄清因投诉者当时所提供的执照文件不齐全因此州议员无法前往与店主洽谈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